菲律宾实施可再生能源优先调度、允许外资持股100%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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菲律宾能源部(DoE)透露,所有可再生能源资产在该国批发电力现货市场(WESM)上将享有优先调度权。DoE表示,将为“必须调度”和“优先调度”类运营发电厂开辟优先通道。

第一类包括所有以风能、太阳能、径流式水力或海洋能源为动力的可再生能源设施,而无论这些设施是否按照上网电价补贴(FIT)计划运营。

DoE指出:“根据《可再生能源法案》第20节规定,享受‘必须调度’优先级的基础是难以准确预测可再生能源资源的可用性,因此所产生的能源是可变的、无规律的,且资源的可用性从本质上说是无法控制的。”

而第二类仅包括按照FIT制度运营的生物质发电厂。

能源部长Carlos Jericho Petilla表示:“授予所有使用可再生能源的发电机组‘必须调度’或‘优先调度’权将有助于加快本土可再生能源资源的开发和利用,并减少对进口常规能源的依赖。这将最大限度地减少全球市场价格波动对我国的影响,使电力供应和交付更加稳定,并规避国际地缘政治冲突风险。”

此外,DoE还开始审查2008年颁布的《可再生能源法案》,旨在修改要求可再生能源项目至少60%的股权由国内投资商持有的规则。

但当地媒体报道称,这项措施将有助于菲律宾实现可再生能源目标。

Lotilla说道:“DoE正准备对《可再生能源法案》实施细则和条例第19节第6条规则进行必要的修订。”

该国计划到2030年安装15 GW的清洁能源。根据国际可再生能源机构的最新统计数据,到2021年底,菲律宾光伏装机容量为1.08 GW。该国大多数太阳能设施都是在旧的上网电价制度、拍卖和净计量计划下运行的。

来源:www.pv-magazine.co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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